关于做好2021届甘肃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1年03月05日 14:38  点击:

关于做好2021届甘肃省普通高校

优秀毕业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士官学院、中泰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高校优秀毕业生激励示范作用,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甘肃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名额比例

(一)选拔范围

全院全日制2021届毕业生。

(二)选拔比例

按全日制在校应届毕业生人数2%的比例选拔。

二、基本要求

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行为准则》,品行优良,诚信意识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体质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 “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表彰1项以上。

   4.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原则上在就业创业或者创新创业等方面获校级比赛二等奖以上、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国家级奖励。

   自愿献身国防,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在校大学生入伍复员后复学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选拔工作要做到坚持标准、综合评价、严格程序、保证质量。要按基本要求,经班级选拔、二级学院审核(需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21年3月12日16:00前将选拔情况报告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支撑材料:个人自荐材料、彩印获奖证书纸质版复印件、PDF格式获奖证书扫描件)报学工部(7号楼201室)张伟强老师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15209318781 QQ:2991400980

 

 

附件1:2020届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2021届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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