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5月24日 17:21  点击:

院属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甘教规办〔2021〕4号)精神,我院2021年度甘肃省“十四五”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为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课题选题着眼“十四五”甘肃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紧紧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关注重点领域和方向,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选题要以应用研究为主,以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增强课题的科学性、适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发展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4年内完成。

二、申报类别及要求

总体要求: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参与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数限定在10名以内,且每位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课题。以往承担的省级课题必须按规定结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除满足以上要求外,各课题类别的申报负责人还需满足:

(一)重点课题

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课题要围绕《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重点课题指南》(附件2)的指定范围进行研究,理论基础扎实,研究观点明确,具有较高的研究及应用价值。

(二)一般课题

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中级必须为研究生学历)。课题要聚焦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要具有较高的实践指导意义。

三、申报方式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方式

甘肃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至8月6日,分为初审、复审、终审三个阶段。

1.初审阶段(学院):2021年5月17日至6月8日各二级学院、部门组织课题申报,学院组织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公示期无异议后,上报材料。通知推荐申报课题教师上传材料,另行通知。

2.复审和阶段(省教科院):2021年6月21日至7月16日

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完成推荐申报课题的复审工作。复审阶段采取网络评审。学院会组织推荐课题申报教师于指定时间登陆网站上传申报材料,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终审阶段(省教科院):2021年7月19日8月至6日

复评结果上报省规划办审核。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

(二)材料报送要求

经部门初审,评审合格的课题经由各部门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不受理个人报送。

1.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及电子版:课题负责人填写评审书(附件1)一式2份,《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格式不允许随意改动。

2.纸质材料提交日期为2021年6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魏蒙恩,联系电话:18093111421。

3.本次课题申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暂行办法

2.重点课题指南

3.课题申请评审书

4.汇总表

                                        科技处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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