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度面向部分高校选调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2024年02月29日 22:25  点击:

一、选调招聘计划及对象条件

(一)选调招聘计划及对象

1.定向选调。选调计划405名(包括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自治区区级机关(单位)主要面向部分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是中共党员、学生干部或获得国家级、国家励志、省级奖学金等条件的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地(州、市)及以下机关(单位)、园区平台主要面向部分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

2.事业单位招聘。招聘计划1233名。自治区区级事业单位主要面向各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应届和历届毕业生)。地(州、市)及以下事业单位主要面向各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应届和历届毕业生)。

3.国有企业招聘。招聘计划2144名(包括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及各级子企业)。主要面向各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应届和历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志愿建设边疆,服务各族人民。

5.年龄一般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关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具体为,定向选调中报考地(州、市)及以上职位应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报考县(市、区)及以下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事业单位招聘中硕士及以上学历招聘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国有企业招聘中对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专业人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年龄条件予以适当把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相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报名首日。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选调招聘:

1.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等问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岗)位。

二、选调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①报名时间:3月2日10︰30—20日18︰30

②报名方式:

报考者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查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度选调招聘职(岗)位表》,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等条件的职(岗)位报考。每名报考者可同时选择一个定向选调职位、一个事业单位岗位及多个国有企业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

报考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调招聘报名系统(https://xjrcyj2024.hersingdat.com),根据职(岗)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系统按照选调招聘职(岗)位所列资格条件,实时对报考者填报信息进行自动初核。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可在报名时限内重新选择职(岗)位进行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2.资格审查

3月2日—19日,选调招聘单位实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可及时登录选调招聘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3月20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根据个人意愿和资格条件,可改报其他选调招聘职(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可进入下一环节。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考试(考核)前登录选调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定向选调报考者在选调招聘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度定向选调报名推荐表》(附件6),报所在院系党组织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在考察时提供。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3.面试

①时间:3月26日

②地点: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和乌鲁木齐统一组织,考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③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

④面试要求:面试人选须按定向选调机关(单位)通知的时间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

4.事业单位招聘

3月21日—4月10日,事业单位招聘由用人单位自主采取面试、专业测试、试讲、试工等方式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及要求由各招聘单位通知考生。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5.国有企业招聘

3月21日—4月10日,国有企业招聘由招聘企业自主采取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全部进入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及要求由各招聘企业通知考生。根据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选调招聘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政策咨询电话:0991—12333技术咨询电话:022-58703000-8505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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