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学院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业工作“四不准”的通告

2019年09月21日 14:51  点击:

 

2020届毕业生:

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已启动,毕业生已进入求职择业的关键时期。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再次重申“四不准”的就业工作要求,即:“四不准”——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请广大师生严格遵守“四不准”要求,并进行监督,如发现相关问题,请立即向二级学院和学校反映相关情况。 

 

附:

学院电话:0931-8798868、18993111835,邮箱:344511544@qq.com

二级学院电话:0931-8755259、18393915927,邮箱:1073044839@qq.com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气象学院

2019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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