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眉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年03月23日 19:56  点击: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此次考试招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3月22日。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至3月27日17:00,报名网站为眉山人事考试网( www.msrsks.com.cn)。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3月22日至3月28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复审、综合考察中的资格复核和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通过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3月22日至3月29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

2.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报考者;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符合上述第1项情形的报考者凭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符合上述第2项情况的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项情况的报考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3月27日前的工作日内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28-38197202,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4月22日至4月26日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政策咨询电话:028-38168529、028-33090590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38197202、028-83336031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28-38169030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38103695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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