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1.2025年大学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或2023年、2024年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
2.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符合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5年版)》认定,学位要求须持有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并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毕业报到时须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手续证明。
三、招聘方式
1.西藏气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应届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会现场提交的以上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参加直接面试。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在学信网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2)2023年、2024年在择业期的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个人档案存放证明及本人社保未参保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记载专业领域)、个人档案存放证明。
请报名的考生备齐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时将查验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2.组织面试
(1)根据毕业生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情况,11月9日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11月11日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全国气象部门人才招聘会当日下午组织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招聘会现场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后未参加面试等程序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岗位。
(2)根据全国气象部门人才招聘会的招聘顺序,首场招聘结束后,确定了就业意向人选的岗位,将不再在后续招聘场次中开展招聘。
四、其他事项
1.纪检监督及联系电话: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审计室),联系电话:0891-6331685;
2.本公告由西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91-6320741;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30分至13点、下午15点30分至18点。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