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告

2024年09月19日 17:26  点击: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8年9月 19日(含)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9月19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9月19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9月19日(含)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9月19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8在符合专业等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9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可以报考专门面向新疆户籍(生源)或当地户籍(生源)招聘的岗位;在新疆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户籍可视同为自治区户籍。

10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专项岗位,应聘人员须为在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聘考试报名第一日。

11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时间安排

1.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9月19日10︰30— 9月27日18︰30

缴费时间:9月20日10︰30— 9月28日10︰30

报名、缴费方法按照新疆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缴费有关要求进行。

2.笔试时间(笔试各科目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三、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1.报名

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xjrsks.com.cn)查阅《报名流程》。报名时需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请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诚信承诺书并确认后,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等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

凡岗位有设置三级学科专业的,应聘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因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笔试前一周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

2.笔试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驻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参照上述加分标准执行;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3.报考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证明:

1)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3)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4)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市、区)、乡(镇)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与关系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5)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政策咨询电话:0991—12333

截止时间:9月27日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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