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形式之四----自主创业

2016年10月11日 20:19  点击:

自主创业

自主创业是就业的另一种模式,所不同的是创业者不是被动地等待旁人给自己“饭碗”(就业机会),而是主动地为自己或别人创造“饭碗”,目前,国家提倡和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并为此出台一系列包括工商、税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之所以提倡大学生创业,除了是缓解目前就业压力的一条途径外,更重要的是引导大学生要具有一种敢于开拓的创业精神。“罗马不是一天建起来的”,大学生创业也是一个复杂、艰辛的历程,大学生在校时应主动地培养自己的创业素质,掌握一定的创业技能,进而享受创业和创新所带来的无穷乐趣。

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并保障其合法权益,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这些优惠政策对于那些有志于创业的大学毕业生提供了很多契机。对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了解这些政策,才能更好地走好自主创业业的第一步。近日,甘肃省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意见》明确指出,鼓励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将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对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新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意见》要求,要引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实行税费减免,对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型微利企业实行税收减免政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

详情咨询:学院就业工作处王站老师

联系电话:1899311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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