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学院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业工作“四不准”的通告

2022年03月04日 17:33  点击:

2022届、2023届毕业生:

2022届、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已启动,毕业生已进入求职择业的关键时期。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再次重申“四不准”的就业工作要求,即:“四不准”——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请广大师生严格遵守“四不准”要求,并进行监督,如发现相关问题,请立即向学校和学院反映相关情况。


附监督举报电话:

学校电话:0931-8798868、18809403546,邮箱:982507390@qq.com云资环”→“快速入口”→“师生诉求”栏目,

院部电话:0931-8755259、15352308531,邮箱:13716354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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