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注意事项

2016年10月14日 20:44  点击: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原件,应聘时请使用复印件,待最后确定就业单位后,再将原件交签约单位;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院、系和专业名称必须填写全称;

3、学生填写“毕业生推荐表”中“基本情况”栏的内容,要求填写完整,无内容可填的栏目要注明“无”,不得留有空栏。

4、姓名填写必须与户口、身份证姓名一致,不得有异,否则会给录用、编制和审批就业方案、办理报到手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 “英语水平”栏,应填写“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英语等级考试A级(B级)”或分数,不得填写“大学水平”或“熟练掌握”等模糊语言。“计算机水平”栏,应填写通过国家或省级计算机考试等级;

6、“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必须贴一寸免冠半身照片;

7、自我鉴定要客观、简练,奖惩情况填写系级以上奖励、处分情况;

8、学习成绩根据教务处出具的学业成绩单填写,不得虚填、涂改;

9、毕业生推荐材料还应包括:英语、计算机等各类等级证书影印件和系以上获奖证书影印件等材料。

10、推荐表填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所在系和学院审查盖章,以便及时发还毕业生,学院就业工作处原则上不受理毕业生个人办理推荐表签章手续

11、若需更改推荐表内容,须将推荐表原件退回就业工作处,办理登记手续后,由学院就业工作处重新发放新推荐表,方可按程序重新填写推荐表。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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